近日,由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師事務所聯合代理一審第三人的一件發(fā)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終審結案。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3)最高法知行終900號行政判決,駁回上訴人(一審原告、專利權人)先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上訴請求。
早前,我方代理無效請求人成功宣告先健公司擁有的201480073126.X號“左心耳封堵器”發(fā)明專利權全部無效,這一程度入選當年國家知識產權局發(fā)布的“專利復審及無效十大典型案件”。
先健公司不服這一結果,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訴訟。法院作出(2022)京73行初3353號行政判決,駁回了先健公司的訴訟請求。先健公司遂提起了此次上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