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師事務所聯(lián)合代理上訴人惠州市惠陽區(qū)何氏化妝品有限公司的一件不正當競爭終審勝利結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知民終571號民事判決,主要結果有: 一、撤銷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豫 01 知民初426 號民事判決; 二、被上訴人鄭州何氏醫(yī)藥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工商登記部門申請變更企業(yè)名稱,變更后的企業(yè)名稱中不得含有“何氏”字樣; 三、被上訴人鄭州何氏醫(yī)藥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惠州市惠陽區(qū)何氏化妝品有限公司綠裝“何氏狐臭凈”商品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包裝、裝潢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銷毀庫存商品侵權的包裝、裝潢; 四、被上訴人鄭州何氏醫(yī)藥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訴人河南杰東藥業(yè)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惠州市惠陽區(qū)何氏化妝品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人民幣 50 萬元; 五、被上訴人郭佩龍(杰東藥業(yè)唯一股東)對河南杰東藥業(yè)有限公司上述賠償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惠州何氏公司成立于1997年,并在同年注冊“何氏及圖”商標,用在其生產的“何氏狐臭凈抗菌液”產品上。從1997年到2022年的25年中,惠州何氏公司的“何氏狐臭凈”品牌和產品獲得過“中國著名品牌”“惠州知名商標”“惠州名優(yōu)產品”等榮譽,并且在中央電視臺、各地方衛(wèi)視頻道做過廣告推廣,在全國有300多家經銷商。
鄭州何氏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法定代表人魏宅龍。經營范圍包括化妝品銷售、消毒劑銷售、化妝品生產、藥品生產、消毒劑生產等。鄭州何氏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宅龍原系惠州何氏公司案涉產品的經銷商。
在一審判決中,惠州何氏公司作為原告針對鄭州何氏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訴訟請求被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駁回理由為惠州何氏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企業(yè)名稱“具有一定影響”,繼而無法證明鄭州何氏公司及其余被告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而終審得以反轉的關鍵在于,我方代理終審程序時采用的訴訟策略及補交的證據,不僅讓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惠州何氏公司的企業(yè)字號具有一定影響,鄭州何氏公司使用“何氏”字號容易造成市場混淆;同時認定鄭州何氏公司被訴侵權商品的兩款包裝和裝潢均屬于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包裝、裝潢的侵權商品。以上兩項認定足以證明鄭州何氏公司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相應判決。另外,杰東藥業(yè)因其企業(yè)標識在鄭州何氏公司相關侵權產品中標注為受委托生產企業(yè),并且其無法證明在接受委托時盡到了謹慎審查義務,遂被判決與鄭州何氏公司共同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