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專利權人于2022年07月15日提交的9項權利要求的基礎上,我方主張,訴爭專利的全部權利要求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與公知常識的結合,均不具備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因此不符合專利法第22條第3款規(guī)定的創(chuàng)造性。這一主張得到了合議組的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三聚陽光和易聚律所曾于2020年聯(lián)合代理無錫樂爾科技有限公司并贏得專利權屬糾紛案勝訴,案號(2020)最高法知民終1258號,該案在當年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chǎn)權法庭裁判要旨(2020)》。
在專利無效案中,“現(xiàn)有技術”是評述訴爭專利是否具有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的基礎。如何找到結構相同、功能相似、布局相近、申請在先的其他專利技術,成為了解決無效糾紛的關鍵。
圍繞本案,訴爭專利是一種用于測量磁場變化的電橋模塊,主要由4組“磁阻”元件構成。當外界磁場變化時,“磁阻”元件的電阻會發(fā)生變化,從而改變電橋的輸出電流。使用者測出輸出電流大小,就可以倒推得到外界磁場變化值。
電橋基本結構示意
由于電橋技術本身結構相對單一、元件數(shù)量較少、布局清晰,使得本案在舉證手法上具有一定典型性,同時帶來兩點啟示——
1、大特征“拆”小點,更容易找到相似技術
任何一項技術都是其他現(xiàn)有技術的組合或集成。拆解權利要求,從結構、功能、元件、布局等單點出發(fā)逐個搜索,更容易找到相近的其他專利。
以獨立權利要求1為例,我方將訴爭專利的技術特征描述,拆解為兩個主要方面:核心元件結構特征、電路布局特征,然后分別展開尋找現(xiàn)有技術證據(jù)。
比如圍繞核心元件的結構,我方找到了一件同為磁傳感器、同樣使用磁阻元件,但申請時間更早的專利“旋轉磁場傳感器”(申請公布號CN102466491A)。直觀看去,除圖片呈現(xiàn)角度不同(縱切圖與立體圖),訴爭專利與該專利在形態(tài)上高度相似:頂部和底部兩層元件交替連接中間部分,逐漸向前延伸,整體形似“長城”。這一樣式也被稱為“多層膜結構”。
磁阻元件結構對比,訴爭專利縱切圖 vs 證據(jù)專利立體構造圖
此后,我方進一步考察具體每個部分,二者也基本無差別——上下都是導電層,中間夾的“磚塊”則是磁阻元件。于是我們得到結論,訴爭專利所謂“多層膜結構”屬于現(xiàn)有技術。
當然,拆解也并非無限拆解,否則所有技術最終都會回歸基本的物理、化學定律。
有最高法判例((2017)最高法民申3802號)指出,應該結合整體技術方案,考慮能夠相對獨立地實現(xiàn)一定技術功能、產(chǎn)生相對獨立的技術效果的較小技術單元。
實踐中,電路、元件的邏輯圖、原理圖或結構圖,往往能夠成為一個良好的參考。比如本案中,四組磁阻作為電橋的獨立核心元件,其結構便理應成為比對的焦點。
2、國際專利一樣被視為現(xiàn)有技術,可以提供技術啟示
圍繞電路布局,訴爭專利在技術特征中描述到,將電橋對外接電的“焊盤”,置于電橋模塊的中間且排成一行。我方針對上述特點,基于國際檢索,找到了一項名為“電流計”的美國專利(公開號為US2011/0227560A1),其中也包括一個使用薄膜結構的電橋。
該美國專利為了方便地實現(xiàn)模塊布局,將電橋部分對外接電的輸入輸出(P1-P4)都置于模塊中部且排成一行,這與訴爭專利的技術特征高度重合。
我方主張,該國際專利的焊盤設置布局能夠為訴爭專利提供技術啟示,這得到了合議組認可。
接電處(焊盤)位于電橋模塊中間且排成一行,訴爭專利 vs 美國專利
回顧本案,我方憑借出色的檢索能力找到的證據(jù),為無效宣告的成功奠定了基礎。而我方團隊四個維度的優(yōu)勢,讓他們在類似案件中更容易找到適合的無效證據(jù)——
深入行業(yè)的知識背景:擁有諸如機械、自動化、通信工程、材料、熱物理、化學、石油化工等理工專業(yè)出身的律師,能夠抓住行業(yè)發(fā)展脈絡找到經(jīng)典的技術原型;
豐富的專利審查經(jīng)驗:部分員工曾供職國家專利局,均擁有多年的專利審查經(jīng)驗,對于無效認定的審查基準,有著準確、深刻的理解;
成熟的專利檢索方法:沉淀20余年的專利代理經(jīng)驗,集團已經(jīng)形成屬于自己的專利檢索方法論,便于高效、精準地篩查出具有目標特點的專利技術;
全球范圍專利庫檢索:精通涉外專利檢索,擴大舉證的選擇范圍,提高發(fā)現(xiàn)相似專利的可能性。